跳到主要内容

1. 简介 (INTRODUCTION)

本文档是定义和讨论互联网协议套件主机系统实现要求的一对文档之一。本 RFC 涵盖应用层和支持服务协议。其配套 RFC-1122 涵盖通信协议层: 链路层、IP 层和传输层。

这些文档旨在为互联网通信软件的供应商、实现者和用户提供指导。它们将互联网主机必须满足的要求整合到一个文档中。

本 RFC 通过引用纳入了协议的 RFC 规范。它纠正了引用文档中的错误, 为实现者添加了额外的讨论和指导, 并包含了一套明确的要求、建议和选项。

1.1 互联网架构 (The Internet Architecture)

互联网是一个由许多不同类型的分组交换网络组成的大型系统, 通过网关互联。主机 (即连接到互联网的计算机) 中包含的协议使它们能够跨网络共享资源。

互联网协议 (IP) 是整个互联网的基础。IP 为基本的主机到主机通信提供了一个简单的、无连接的、面向数据包的协议。

1.2 一般考量 (General Considerations)

1.2.1 互联网的持续演进 (Continuing Internet Evolution)

互联网系统持续增长和变化。新协议和技术不断被开发和部署。因此, 实现要求必须足够灵活以适应持续的变化。

1.2.2 健壮性原则 (Robustness Principle)

在协议的每一层, 都有一条通用规则, 其应用可以在健壮性和互操作性方面带来巨大好处:

"在你接受的方面要宽容, 在你发送的方面要保守" (Be liberal in what you accept, and conservative in what you send)

软件应该被编写为处理每一种可能的错误, 无论多么不可能; 迟早会有一个数据包带着那种特定的错误和属性组合出现, 除非软件做好了准备, 否则可能会造成混乱。

1.2.3 错误日志 (Error Logging)

互联网协议套件包含许多将错误报告回源主机的机制。然而, 并非所有错误都通过协议机制报告; 有些只是在主机系统中本地记录。

1.2.4 配置 (Configuration)

互联网主机系统的配置通常不由互联网协议文档规定。但是, 在任何互联网主机中都有某些配置参数必须是可配置的 (MUST)。

1.3 阅读本文档 (Reading this Document)

1.3.1 组织结构 (Organization)

本文档涵盖以下主要领域:

  • 一般问题 (第 2 节)
  • 远程登录 -- Telnet 协议 (第 3 节)
  • 文件传输 (第 4 节)
  • 电子邮件 -- SMTP 和 RFC-822 (第 5 节)
  • 支持服务 (第 6 节)

1.3.2 要求 (Requirements)

在本文档中, 用于定义每个特定要求重要性的词语均大写:

  • MUST (必须): 此词或形容词"REQUIRED"意味着该项目是规范的绝对要求。
  • SHOULD (应该): 此词或形容词"RECOMMENDED"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存在忽略此项目的有效理由, 但在选择不同方案之前应充分理解其全部含义。
  • MAY (可以): 此词或形容词"OPTIONAL"意味着该项目是真正可选的。

1.3.3 术语 (Terminology)

本文档使用以下技术术语:

  • 段 (Segment): 段是 TCP 协议中端到端传输的单位。
  • 消息 (Message): 在下层协议的上下文中, 消息是传输层协议中传输的单位。
  • 数据报 (Datagram): 数据报是一个 IP 数据包。
  • 多宿主 (Multihomed): 如果主机有多个 IP 地址, 则称该主机为多宿主。

1.4 致谢 (Acknowledgments)

本文档吸收了互联网社区许多成员的贡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