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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运营商的运营商 (Carriers' Carriers)

有时, 一个 IPv6 VPN 实际上可能是某个 IPv6 ISP 的网络, 拥有自己的对等和路由策略. 有时, 一个 IPv6 VPN 可能是某个提供 VPN 服务的 SP 的网络, 而该 SP 又向其自己的客户提供 VPN 服务. 像这样的 IPv6 VPN 也可以从另一个 SP (即 "运营商的运营商") 获取骨干服务, 方法是采用 [BGP/MPLS-VPN] 第 9 节所述的运营商的运营商方法, 但将其应用于 IPv6 流量. [BGP/MPLS-VPN] 中针对 IPv4 VPN 运营商的运营商所讨论的全部考量, 均适用于 IPv6 VPN, 唯一的例外是: PE 与 CE 之间使用 MPLS (包括标签分发) 时, 涉及的是 IPv6 路由而非 IPv4 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