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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简介

本文建立一项政策, 用于调解 IETF 各类公开在线贡献渠道和讨论论坛中的破坏性参与 (disruptive participation). 它创建一个调解员团队 (moderator team), 负责制定程序并促进这些程序的一致适用.

本文废止并更新若干既有 IETF 流程, 概要如下. 背景信息在 Appendix A 中有更详细说明.

本文对既有流程作出以下变更:

  • 废止 [RFC3683], 因为其中定义的 "posting rights" (PR) action 被本文定义的流程取代;

  • 废止 [RFC3934], 因为本文取代工作组调解程序;

  • 废止 [RFC9245] 第 3 节以及 [RFC9245] 第 4 节第二段, 因为本文定义的 IETF moderator team 取代 IETF discussion list moderator team.

  • 更新 [RFC2418] 第 6.1 节, 因为 moderator team 将与工作组主席协作, 对破坏性行为进行调解.

本文描述的流程仅适用于 IETF 活动, 未经相关组织明确同意, 不适用于 Internet Research Task Force (IRTF), Internet Architecture Board (IAB), RFC Series Working Group (RSWG), RFC Series Approval Board (RSAB), Independent RFC Submission Stream 等其他相关组织. 这些变更在 Section 4 所述程序经 IESG 批准后生效.

1.1. 术语说明

在本文档中, "administrator" 指由 IESG 指派来管理特定公开参与渠道或讨论论坛的人员. 本文使用 "forum" 指任何公开 IETF 参与渠道, 例如邮件列表, 聊天组, 或 GitHub, GitLab 等协作工具中的讨论. 例如, 工作组主席是其工作组所使用全部公开论坛的 administrators, 这些论坛通常包括邮件列表和聊天组, 也可能包括 GitHub 或 GitLab 等协作工具. 非工作组 IETF 邮件列表的 "owners" 是 administrators 的另一个例子.

1.2. 一般理念

本政策的基石是: 个人有责任以符合 [RFC7154] 所述政策的方式, 推进 IETF 作为组织的目标 [RFC3935].

在任何标准组织中, 分歧和多元观点都是可以预期的, 甚至是健康的. IETF 是一个开放标准组织, 采用基于讨论的 rough consensus 流程, [RFC7282] 给出了一个非规范性说明. 因此, 只要参与、尊重且在 IETF forum 范围内的讨论不应被视为破坏性行为; 也不应仅仅因为某人处于 rough consensus 之外就认为其具有破坏性. 然而, 当有人越过界线进入破坏性行为时, 必须采取行动以维护社区礼仪.

调解政策的目标如下:

  • 在所有公开在线 IETF 参与渠道和参与论坛中, 对通信进行一致、公平、及时的调解, 且不因参与者在 IETF 中的角色或既往技术贡献而区别对待;

  • 确保存在申诉渠道, 用于处理关于调解行动的分歧;

  • 在透明度、相关个人隐私以及避免对社区造成进一步干扰之间取得平衡;

  • 允许重新考虑调解决定; 以及

  • 为所有执行调解的人提供尽可能广泛的裁量空间, 使其能够灵活应对广泛的个人和情形.

关于下文所述流程的问题, 应在这些目标的背景下回答.

目标明确不是惩罚, 而是维护一个开放、欢迎、非敌意的环境, 使所有人都能平等参与, 不论其在 IETF 中的角色或过去的技术贡献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