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 6rd
6rd [RFC5969] 规定了一种自动隧道机制, 旨在通过服务提供商的 IPv4 网络基础设施向终端用户推进 IPv6 部署. 关键方面包括向站点自动委派 IPv6 前缀, 无状态操作, 简单配置以及与该机制服务的站点的原生 IPv6 等效的服务. 预计此类流量将通过 CE 路由器的原生 IPv4 WAN 接口转发, 而不会封装在另一个隧道中.
CE 路由器应该支持 6rd 功能. 如果支持 6rd, 则必须根据 [RFC5969] 实现. 以下 CE 要求也适用:
6rd requirements (6rd 要求)
6RD-1: IPv6 CE 路由器必须通过 6rd DHCPv4 Option 212 支持 6rd 配置. 如果 CE 路由器通过其他方式 (例如 PPP) 获得了 IPv4 网络地址, 它应该使用 DHCPINFORM 请求消息 [RFC2131] 来请求 6rd DHCPv4 选项. IPv6 CE 路由器可以使用其他机制来配置 6rd 参数. 此类机制超出本文档范围.
6RD-2: 如果 IPv6 CE 路由器能够通过 IPCP (即通过 PPP 连接) 自动配置 IPv4, 它必须支持用户输入的 6rd 配置.
6RD-3: 如果 CE 路由器支持 6rd DHCPv4 Option 212 以外的配置机制 (用户输入, TR-069 [TR-069] 等), CE 路由器必须支持 "hub and spoke" (集线器和辐射) 模式的 6rd. "hub and spoke" 模式的 6rd 要求所有 IPv6 流量都转到 6rd Border Relay (边界中继). 实际上, 此要求删除了 [RFC5969] 第 7.1.1 节中定义的 "direct connect to 6rd" (直接连接到 6rd) 路由.
6RD-4: CE 路由器必须允许 6rd 和原生 IPv6 WAN 接口单独活动以及同时活动, 以支持在增量迁移期间 (例如从 6rd 迁移到原生 IPv6) 两种技术的共存.
6RD-5: 在 6rd 或原生 WAN 接口上发送的每个数据包必须定向, 使其源 IP 地址派生自与发送数据包的特定接口相关联的委派前缀 ([RFC3704] 第 4.3 节).
6RD-6: CE 路由器必须允许通过每个 (6rd 或原生) WAN 接口配置不同的以及相同的委派前缀.
6RD-7: 如果转发规则在 6rd 和原生 IPv6 之间产生平局, 默认情况下, IPv6 CE 路由器必须优先选择原生 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