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1. 引言
域名系统 (DNS) [1,2] 当前对 Internet 地址存储的支持不易扩展以支持 IPv6 地址 [3], 因为应用程序假定地址查询仅返回 32 位 IPv4 地址.
为在 DNS 中支持 IPv6 地址的存储, 本文档定义了以下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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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一种资源记录类型, 用于将域名映射到 IPv6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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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一个域, 用于支持基于地址的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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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执行附加段处理以定位 IPv4 地址的现有查询重新定义为对 IPv4 和 IPv6 地址均执行附加段处理.
这些变更设计为与现有软件兼容. 对 IPv4 地址的现有支持予以保留. 与 DNS 中 IPv4 与 IPv6 地址共存相关的过渡问题在 [4] 中讨论.
用于查询资源记录的 IP 协议版本独立于资源记录本身的协议版本; 例如, 可使用 IPv4 传输查询 IPv6 记录, 反之亦然.
本文档合并了 RFC 1886 [5] 以及 RFC 3152 [6] 对 RFC 1886 所作的变更, 并废止二者. 变更主要包括按 RFC 3152 的定义, 以 IP6.ARPA 域替换 IP6.INT 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