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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字符表示与代码标识

标准 7 位字符表示如下所示,其中 b7 为高位、b1 为低位:

示例:位于第 4 列、第 11 行的字符 "K" 的位表示为

   b7 b6 b5 b4 b3 b2 b1
1 0 0 1 0 1 1

字符 "K" 在编码表中的位置也可用记法 "第 4 列,第 11 行" 表示,或者写作 "4/11"。由位 b7、b6 和 b5 共同构成的二进制数的十进制等值构成列号,而由位 b4、b3、b2 和 b1 共同构成的二进制数的十进制等值构成行号。

标准代码可通过使用记法 ASCII 或 USASCII 来标识。

记法 ASCII(读作 as'-key)或 USASCII(读作 you-sas'-key)通常应理解为该标准最新版本所规定的代码。若要明确指明某个特定(可能是较早的)版本,可在其后附上发布年份的后两位数字,例如 "ASCII 63" 或 "USASCII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