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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endix B. 对 RFC 5966 的变更

本文档废弃 [RFC5966], 并在若干方面与其不同. 以下概述了实现者应注意的最主要变更/更新.

  1. 增加了术语 (Terminology) 一节 (Section 3), 用于定义若干新概念.

  2. Section 5 的第 3 段相比 RFC 5966 将 TCP 置于与 UDP 更加平等的位置. 例如, 它指出:

    1. 在发送任何 UDP 查询之前 MAY 使用 TCP.

    2. TCP 应被视为 UDP 的有效替代传输方式, 而不只是回退选项.

  3. Section 6.2.1 增加了一项新建议, 即 SHOULD 支持 TCP 连接重用.

  4. Section 6.2.1.1 增加了一项新建议, 即 DNS 客户端 SHOULD 对其查询进行流水线化, DNS 服务器 SHOULD 并发处理流水线化查询.

  5. Section 6.2.2 针对客户端/服务器交互中的 TCP 连接数量和使用方式增加了新建议.

  6. Section 6.2.3 增加了一项新建议, 即除非使用某种信令机制, 否则 DNS 客户端 SHOULD 关闭空闲会话.

  7. Section 7 澄清, 建议 (RECOMMENDED) 服务器并行准备 TCP 响应并乱序发送应答. 该节还澄清了客户端应如何匹配 TCP 查询和响应.

  8. Section 8 增加了一项新建议, 涉及 DNS 客户端和服务器应如何处理 TCP 报文中的 2 字节报文长度字段.

  9. Section 9 增加了关于使用 TCP Fast Open 的非规范性讨论.

  10. Section 10 增加了关于 DoS 缓解技术的新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