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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C 5340 - OSPF for IPv6

发布日期: 2008年7月
状态: 标准跟踪协议 (Standards Track)
废弃: RFC 2740
作者: R. Coltun (Acoustra Productions), D. Ferguson (Juniper Networks), J. Moy (Sycamore Networks, Inc), A. Lindem, Ed. (Redback Networks)


摘要 (Abstract)

本文档描述了为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IPv6) 而对 OSPF 进行的修改. OSPF 的基本机制 (泛洪、指定路由器 (DR) 选举、区域支持、最短路径优先 (SPF) 计算等) 保持不变. 然而, 由于 IPv4 和 IPv6 之间的协议语义变化, 或者仅仅为了处理 IPv6 增加的地址大小, 一些更改是必要的. 这些修改将需要将协议版本从版本 2 升级到版本 3. IPv6 的 OSPF 也称为 OSPF 版本 3 (OSPFv3).

本文档描述的 IPv4 的 OSPF 版本 2 和 IPv6 的 OSPF 之间的更改包括以下内容. 地址语义已从 OSPF 数据包和基本链路状态通告 (LSAs) 中移除. 创建了新的 LSA 来承载 IPv6 地址和前缀. OSPF 现在基于每个链路而不是每个 IP 子网运行. LSA 的泛洪范围已被泛化. 认证已从 OSPF 协议中移除, 而是依赖于 IPv6 的认证头和封装安全有效载荷 (ESP).

即使使用更大的 IPv6 地址, IPv6 的 OSPF 中的大多数数据包也几乎与 IPv4 的 OSPF 中的数据包一样紧凑. IPv4 的 OSPF 中存在的大多数字段和数据包大小限制已被放宽. 此外, 选项处理已变得更加灵活.

IPv4 的 OSPF 的所有可选功能, 包括按需电路支持和非完全末梢区域 (NSSAs), 在 IPv6 的 OSPF 中也受支持.


目录 (Table of Contents)

附录 (Appendices)


相关资源

  • 官方原文: https://www.rfc-editor.org/rfc/rfc5340.txt
  • 官方页面: https://datatracker.ietf.org/doc/html/rfc5340
  • 勘误表: https://www.rfc-editor.org/errata_search.php?rfc=5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