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16. 知识产权声明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Statement)

IETF对于与本文档中所描述的技术的实施或使用相关的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有效性或范围不持任何立场,也不代表其已经尽力辨明此类权利的程度。有关IETF在标准路线和标准相关文档中处理权利的程序,可参考BCP-11。欲获得已公开的有关权利声明的拷贝以及任何提供授权或试图获得实施者或用户使用本规范中所涉及商业权益的一般授权或许可的保证的结果,可向IETF秘书处申请。

IETF欢迎任何感兴趣的各方向其提供与本标准所需技术可能涵盖的版权、专利或专利申请,或其他可能覆盖到本标准实施所需技术的专有权利的信息。请将该信息发至IETF执行主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