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Traffic Classes (流量类别)
IPv6 报头中的 8 位 Traffic Class 字段可供发起节点和/或转发路由器使用, 以标识和区分不同类别或优先级的 IPv6 分组.在编写本规范时, 有许多实验正在进行中, 使用 IPv4 Type of Service 和/或 Precedence 位为 IP 分组提供各种形式的 "differentiated service (差异化服务)", 而不是通过使用显式流建立.IPv6 报头中的 Traffic Class 字段旨在允许在 IPv6 中支持类似的功能.
希望这些实验最终会就哪种流量分类对 IP 分组最有用达成一致.关于所有或部分 IPv6 Traffic Class 位的语法和语义的详细定义, 无论是实验性的还是旨在最终标准化的, 都将在单独的文档中提供.
以下一般要求适用于 Traffic Class 字段:
o 节点内 IPv6 服务的服务接口必须提供一种方法, 供上层协议在该上层协议发起的分组中提供 Traffic Class 位的值.所有 8 位的默认值必须为零.
o 支持某些或所有 Traffic Class 位的特定 (实验性或最终标准) 使用的节点被允许更改它们发起、转发或接收的分组中这些位的值, 以满足该特定使用的要求.节点应该忽略并保持 Traffic Class 字段中它们不支持特定使用的任何位不变.
o 上层协议不得假设接收到的分组中 Traffic Class 位的值与分组源发送的值相同.